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赣州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主动出击、攻坚克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整治了一批治安乱点,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截至2月2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43个,破获刑事案件1220起,采取强制措施人数3265名(其中省厅涉黑涉恶目标网逃200名),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通过开展专项斗争,带来了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4.32%,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降13.68%,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18年,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公安满意度双双位居全省第二。
高位推动,形成打击合力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3次派出督导组赴各地开展实地督导;每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情况,强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均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重要问题及时解决,重点线索亲自批办,重大案件直接指挥,为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发动群众,开展线索核查
线索的摸排核查工作既是公安机关发现黑恶势力的重要依据,也是回应群众呼声、取信于民的有力抓手。
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参与、群众支持、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斗争效果的重要标准,依靠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坚决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专项斗争伊始,全市公安机关就在各街道、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了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2万余份,公布了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并要求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有奖举报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市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部门移交、基层摸排、警情分析等多个渠道开展线索摸排,截至2月28日,共摸排线索1875条,对上述线索,按照“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开展核查,通过研判核查,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43个。
以打开路,狠抓专案攻坚
专项斗争中,全市公安机关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有针对性地采取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异地用警、挂牌督办等措施,组织开展线索摸排、线索核查、集中抓捕、破案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掀起一轮又一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高潮。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市局采取直接牵头侦办、挂牌督办、指定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任专案组长、异地用警等措施开展专案攻坚,先后挂牌督办15起重大涉黑案件。在市局的组织指挥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突出重点、找准靶心,紧紧围绕盘踞娱乐场所非法敛财、组织“地下出警队”插手民间债务纠纷、非法控制地下赌场、把持控制建筑、矿产及运输行业、“暴力传销”、“套路贷”等黑恶势力强力攻坚,有力摧毁了开发区何某勇、安远县富某玉、南康区何某发、赣县区龙某永、信丰县王某文、会昌县罗某等涉黑组织,彰显了我市对“暴力传销”、“套路贷”等新型黑恶势力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矿产资源领域等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决心。此外,全市公安机关还派出多个工作组赴缅甸、越南等国家开展境外追逃,多名潜逃境外的黑恶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回国,极大震慑了黑恶犯罪。
紧盯民生,铲除各类“恶霸”
去年11月15日,在市公安局扫黑办的指挥下,石城县公安局对赵某水、赖某根等垄断液化气供应的欺行霸市犯罪团伙进行统一集中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民生无小事。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涉及民生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开展深挖彻查、集中打击。如石城县、龙南县、兴国县各摧毁了一个长期垄断当地液化气及工业用气供应的“气霸”,南康区、大余县分别铲除了一个长期把持当地猪肉市场的“肉霸”毒瘤,开发区、龙南县各打掉一个非法控制当地墓地供应的“墓霸”。11个“气霸”、“肉霸”、“墓霸”团伙的覆灭,带来了气价、肉价下降,群众拍手称快。
与此同时,全市公安机关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坚持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深挖彻查一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保持强大攻势,提升办案质效,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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