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政策
(一)服务对象广。覆盖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大中型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业务产品多。公司产品涵盖融资担保、非融资担保,具体包括流动资金借款担保、项目贷款担保、发债担保、资产证券化产品担保、委托贷款、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
(三)担保额度高。单户最高2.6亿元,集团客户3.9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及以上的,发债担保金额可达4.3亿元。
(四)担保费率低。平均担保费率0.539%(含财园信贷通)。其中财园贷免担保费;映山红行动名单企业享受专项担保费优惠政策(即辅导备案及再审企业可享受三年免收担保费、股改企业可享受一年免担保费,入库拟上市后备资源名单企业享受一年担保费减半),全市“三农”主体及工业企业0.5%(补贴后),分公司所在区域担保费率同等降低0.2%。
(五)审批效率高。普惠快担、总对总、财园贷实行线上见贷即保,投标保函当天申请当天审批。
二、业务品种(模式)
1.普通融资担保业务
可根据借款人的基本面情况、反担保措施、资金需求综合设计担保贷款额度,满足各类市场主体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反担保范围包括土地、房产、应收账款、林权、股权、存货监管、设备和企业第三方保证、公职人员信用担保等。
2.“政银担”模式
对于租用标准厂房、没有抵押物的首位产业企业,可由各县(市、区)政府出资设立风险缓释金,为企业提供有限反担保,公司则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3.“普惠快担”系列产品
面向广大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主体的免抵押值线上担保产品,单一担保客户在单一银行的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单一担保对象在不同银行合计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
4.“快易担”产品
担保对象为工商注册地位于赣州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线下免抵(质)押担保担保产品,单一担保客户在单一银行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单一担保对象在不同银行合计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5.筑保贷
面向所有加入赣州市建筑协会的企业,具有信用担保额度高(最高1000万元)、担保费率低(年化担保费率0.8%。)、分期还款等优势,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由市建筑协会向赣州市融资担保集团和赣州农商银行、赣州银行等合作机构出具书面推荐函,我司和银行独立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各方签订合同。
6.“赣融易链”产品
为资信实力较强,在供应链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
的上游提供的供应链融资担保服务。该产品具有免抵押物、额度高、用款灵活(可循环用信)、担保费率低(年化不高于1%)、审批流程短(线下签批模式)的特点,可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的融资难题。
7.置业担保
面向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购买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业主提供担保。该业务具有担保费率低(年担保费率为缴纳给住房公积金金额的1.44%)的优势,可盘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有效降低财务成本。
8.工程保函
(1)工程电子投标保函
我司与第三方合作,为施工企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有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优势,目前投标保函费率万分之3.5-6%(费率随行就市)。
(2)工程履约保函
我司可独立出具工程履约保函,或与银行合作开具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费率0.5%-0.8%(按市场随时波动),有效降低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节省财务费用。
办理流程
(一)普通融资业务
担保申请→业务受理→项目初审→尽职调查→风控复审→项目评审→落实反担保→出具放款通知书→银行发放贷款
(二)批量担保业务
银行审批→线上提报→见贷即保→银行发放贷款
担保费率
一、普通融资担保业务
(一)基本担保费率
1.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融资担保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担保费率为1.5%(年化费率,下同)。
2.除本条第1点之外的行业担保费率为1%。
3.国有企业担保费率为1%。
同时符合以上多个条件的,担保费率按最低者计算。
(二)优惠担保费率
1.对经集团公司评审会认定为优质的国有企业担保项目,担保金额在1亿元以上(含)、担保期限在五年以上(含)的分别优惠0.1%;对市本级所属国有企业在上述优惠的基础上再优惠0.1%。
2.担保期限3年以上(不含)项目一次性缴纳担保费的优惠0.05%。
3.首批7家子公司所在县(市、区)、由集团公司实际管理的分公司或机构所在县(市、区)的担保项目优惠0.2%。
4.对超过集团公司规定的基本免抵质押额度外的国有企业免抵质押额度部分,担保费率增加0.3%/年,或由国有企业及其关联方承诺提供以超额部分为基数,按0.4%-0.6%/年费率计算所得金额的保函业务收入。
符合上述多个条件的,可累计计算。
(三)其他约定
经集团公司认定需要单独确定担保费率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担保费率,最低不低于基本担保费率的50%,最高不高于基本担保费率的150%。
(四)专项担保模式(产品)担保费率
通过专项担保模式(产品)担保的企业,执行专项担保模式(产品)担保费率,具体以专项担保模式(产品)规定为准。
(五)特别事项说明
1.对担保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担保项目,采取一年一收方式收取担保费的,担保费率按当年应收担保费时点的最新基本担保费率和合同规定担保费率孰低原则执行;属于专项担保模式(产品)的担保项目,担保费率按当年应收担保费时点的最新专项担保模式(产品)担保费率和合同规定担保费率孰低原则执行。
2.对已出具担保意向书暂未放款的担保项目,按放款时应收担保费率时点的最新担保费率规定执行。
3.对公司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项目(国有企业担保项目除外),担保费率按同等条件的担保费率上浮25%执行,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项目上浮后的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
4.对展期的担保项目,执行基本担保费率,不享受优惠担保费率。
5.本通知下发之前在保项目到期后进行非展期续保的,担保费率按续保时点最新担保费率和在保项目现行合同规定的担保费率孰低原则执行。
6.行业分类和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7.上级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的担保费率执行。
二、发债担保业务
(一)基本担保费率
1.房地产开发发债担保项目的担保费率不低于1.5%。
2.除本条第1点之外的行业担保费率不低于1%。
3.国有企业担保费率不低于1%。
同时符合以上多个条件的,担保费率按最低者计算。
(二)优惠担保费率
1.担保期限3年以上(不含)项目一次性缴纳担保费的优惠0.05%。
2.由集团公司实际管理的分公司或机构所在县(市、区)的国有企业发债担保项目享八折优惠;其他设立了子公司所在县(市、区)的国有企业发债担保项目享九折优惠。
3.对超过集团公司规定的基本免抵质押额度外的国有企业免抵质押额度部分,担保费率增加0.3%/年,或由国有企业及其关联方承诺提供以超额部分为基数,按0.4%-0.6%/年费率计算所得金额的保函业务收入;
符合上述多个条件的,可累计计算。
(三)专项担保模式(产品)担保费率
通过专项担保模式(产品)担保的项目,按照专项担保模式(产品)方案或有关协议约定执行。
三、委托贷款业务
(一)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类委托贷款项目利率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150bp(含银行通道费),担保方式为信用类委托贷款项目利率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250bp(含银行通道费),具体利率以评审会审批为准。
(二)贷款展期利率在正常预定利率水平上加收50%,逾期贷款(含本金或利息逾期)罚息利率在正常预定利率水平上加收50%。
合作机构
集团已与40家银行开展了业务合作,覆盖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还与基金、信托、金控平台、资产管理公司等多家非银行机构机构建立了广泛关系,汇聚各方金融资源,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担保服务。
序号 | 其他合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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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2 | 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3 | 大余县人民政府 |
4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5 | 江西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6 | 深圳市前海华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7 | 江西省易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